我参加朋友婚礼时喝多了。回家时,朋友替我找了一个以前做过代驾的熟人开车送我回家,付了钱。结果第二天,我醒后发现自己在交警队,朋友也在我旁边。
原来,代驾开车时不小心侧面撞倒了一个骑车人,交警来时发现代驾也喝酒了。交警判定我们这一方全责,但是现在受害方要求我和代驾共同赔偿医药费。那么我、我朋友、代驾我们三个人到底该如何划分责任?我是否需要赔偿?
代驾酒驾撞人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首先,您与您的朋友之间是无偿委托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如受托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从您所述的情况,您的朋友在代驾开车前,如果知悉代驾已经喝酒,那么属于重大过失,您可以要求您的朋友赔偿您的损失。
其次,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除按照车主投保的险种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外,超出部分一般由车辆所有人负责。但是,如果代驾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依据您所述的情况,对于保险以外的赔偿数额,应由您和代驾承担连带责任。但代驾是您的朋友临时花钱雇请的,与代驾形成雇佣关系的主体是您的朋友,所以您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可以要求您的朋友对您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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