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工作好几年了,按照法律规定每年应该有5天年假。最近,我想请年假出游,但单位不批准。理由是今年过年时单位在法定的标准上多放了5天假,那5天就算年假。那么单位能强行用事假顶替年假吗?
单位可以用事假顶替年假吗
原则上讲,对于带薪年休假的时间员工是有权自主安排的,但同时考虑到员工休假对于单位正常工作的影响,所以法律也尊重单位基于正常的经营需求对员工年假进行的管理。为了保障员工依法享受带薪年假的权利,国家对于员工不享受当年度带薪年假的情形进行了限制性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第二项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度带薪年假。也就是说事假如果未扣薪可以顶年假,但不是一天顶替一天,而是不管员工依法能够享受多少天年假,都要20天的带薪事假才能顶替。所以您单位强制用事假一天顶替年假一天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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