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猫狗是很多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甚至于铲屎官一度成为年度热词。虽然现在不少人饲养宠物狗都是为了其陪伴作用,但宠物狗在褪去去护卫功能后仍保存着攻击能力,因此也经常能看到宠物失控伤人的事件。那么如果宠物狗咬伤人被打死怎么算责任?宠物主人还需要赔偿吗?
一、案例
2019年5月4日,唐某的儿子明明在自家附近玩耍,突然一只狗钻出来将明明咬伤,明明吓得大哭,一旁的唐某见状连忙上前查看儿子明明的情况,并在其右腿发现一处咬伤。
当时狗还在一边,这条狗并没有牵绳,并且攻击性非常强,而这并不是这条狗第一次“行凶”了,2018年1月22日当天,明明就已经被这条狗咬过一次,当时狗主人赔了三四百元医药费。
此外这条狗还咬伤过小区中的其他人,于是当天把明明带去打针后,唐某就找了根棍子,把这条狗给敲死了,随后狗主人找上门来,拎着狗腿直接一把甩唐某家门上,并索赔2万元。
二、宠物狗咬伤人被打死怎么算责任?
1、狗咬人的过程中把狗打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规定,这属于“紧急避险”,紧急避险就是在国家、公共利益、自身、他人的人身财产或其他利益受到威胁时,做出的损害较小一方利益,维护较大一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比如说遇到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自然界不可抗拒的力量,还有动物的侵袭、牛马践踏、猛兽追扑时,如果有一方是人类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那么自然是选择以人为本。
紧急避险的处罚办法:未造成不应有的危害,则不用负刑事责任;超过和造成危害,需要负刑事责任,但应当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
也就是说如果是狗切切实实威胁到自己和他人时,可以选择将其打死。
2、在狗咬人之后,故意寻仇把狗打死的
这种情况就不存在紧急避险,也不存在正当防卫,而是事后寻私仇,像这种因为宠物属于人类财产的一部分,一般按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另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强调,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侵权人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
也就是说事后寻仇打死狗是不可取的,会让照价赔偿,如果寻仇过程中狗再次造成你的损失,甚至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这里狗主人也是不用负责的,被侵权人反而得不偿失。
看完上面的两种处理情况,大家应该知道案例中最后的处理结果了。案例属于第二种,咬伤人后,伤者寻仇打死狗的情况。因此狗主人需要赔偿伤者医药费,而伤者方也需要照价赔偿狗主人的损失了。那么以上就是全部内容,了解更多动物伤人事件的赔偿和责任划分法规案例,可以直接再今日律司搜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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