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我与朋友们去一家饭店吃饭,就餐前,我去了一下洗手间,但是在去洗手间的路上,因为地上有积水,我不慎摔倒在地,当地就觉得手臂特别疼痛。
后来,在朋友和饭店服务员的帮助下,我才站起身,并被朋友送到了医院就医。因为我的摔伤,不仅我与朋友们没能吃饭,还导致我花费了近万元的医疗费。
事后,我找到饭店要求赔偿我的损失,但是饭店却说我并未在他们店里消费,他们没有义务给我赔偿。请问:我在饭店摔倒,没有消费就不能要求饭店赔偿吗?
在饭店就餐前摔倒能否要求饭店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您在就餐前与该饭店具有先合同义务,饭店明知地板有水顾客经过有可能摔倒,却没有尽到告知或提示的义务。即使您尚未点菜,但您的目的是消费,所以您的摔伤与饭店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店方应当承担必要的赔偿责任。
因此,您可以要求店方赔偿您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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