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我与没有相关资质的个体装修工老徐达成协议,由老徐负责寻找油漆工、水电工等一起为我家的一间老房子装修。不料开工后不久,在一次木料切割作业中,老徐不慎将自己的手指切断,构成九级伤残。
医院救治过程中,共花费3万多元,目前其还在医院继续治疗。那么我该不该对老徐手指受伤承担赔偿责任?
无证装修工工作受伤雇主需要赔偿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老徐明知自己不具备相关资质,仍承接业务,应当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而您明知老徐是从事非正规的装修业务,却仍然与其达成协议,因此在选任上也有过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次要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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