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开了一家外贸服装公司,每天接到大量订单,业务繁忙。不过,最近公司经常在未接到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突然被断电,导致无法按期交付服装成品,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张某询问断电原因,供电公司的理由很充分,主要有:
1.因供电设施检修中断供电;
2.为保证居民生活用电而拉闸限电;
3.因张某的外贸公司违法用电而中断供电;
4.因电线被超高车辆剐断而断电。
那么张某的服装公司该是否能够根据供电公司突然断电造成了间接的经济损失,而向供电公司申请赔偿呢?
供电公司断电致服装公司经济受损该怎么办
《合同法》第180条规定:“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可见,在前三种情况中,虽然供电公司有权中断供电,但应当事先通知用电人,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该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因此,第四种情形也不能免除供电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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