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合同期满的单位发生变更,产假劳动合同期满的单位不得变更,应当延长合同效力申请。 公司希望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关系的,应当符合法律条件。 产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不愿续签的,可以提前通知公司解除。
一、产假期间合同到期的公司变更怎么办
产假期间劳动合同失效的,自然延长劳动合同效力,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合同失效而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有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长至不再有该情形为止。 但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工作内容有患职业病可能,且未在离职前进行体检的,在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产假期间合同到期不愿续签怎么办
最新的《劳动合同法》没有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特殊约定,必须事先通知公司。 所以,如果劳动者不提前通知不更新劳动合同,就不违反《劳动合同法》。 但劳动者不打算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公司,由公司提前安排人员交接,也有利于劳动者在合同到期时办理离职手续。 今日律司小编需要提醒大家产假期间需要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前通知公司。
三.产假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办
劳动者在产假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公司应当继续延长(而不是续签)原合同,直到劳动者一年的哺乳期结束。 随后,双方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届时,如果公司不按现有工资水平续签合同,公司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即N+1,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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